根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部署,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汕尾市2020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结合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属于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公民应当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依据,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草案文本、论证报告或者附送有关资料。
三、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
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15室),邮编:516600,电话:0660-3827363,传真:0660-3828626,电子邮箱:swfgwbgs@163.com。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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