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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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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2017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星期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稳定。请各地、各部门将值班安排表于12月30日前分别报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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