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林舒雅)10月29日,全国老龄办发布《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我市1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表彰。
据悉,获表彰的1个集体和4人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第一养老汕尾市城区颐养院(汕尾市城区福利院)邱秀莲、陆丰市民政局张文婷、海丰县海城镇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彭小靖、陆河县敬老院杨海凡等4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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