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长者易用专区 > 热点关注

情系台胞强“医”靠 在汕台胞实现医保同等待遇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24-05-08
字体: [大] [中] [小]

  汕尾日报讯(记者 杨镕墁 通讯员 史银玲)缴费后医保该怎么使用?哪些医疗项目可以报销?具体流程是什么……日前,市委台办与市医保局联合举办了“情系台胞 医保暖心”在汕台胞医保政策解读座谈会,解答台胞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后的疑问。

  座谈会上,工作人员围绕台胞在汕尾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在汕台胞充分了解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掌握医保就医指南,方便台胞在汕就医购药,享受医保待遇。

  台胞项先生在汕尾生活20余年,虽然其在台湾购买了全民健康保险,但因长期在汕尾生活,返回台湾报销医疗费时比较麻烦,“现在好了,只需要提供居住证,我们就能参加汕尾的医保,与汕尾参保人享受同等待遇,这让我和家人少了许多后顾之忧。”项先生高兴地说。

  据了解,连日来,市委台办联合市医保局对在汕台胞参保就医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动员在汕台胞积极参加大陆医疗保险,进一步推动落实医保同等待遇,切实为台胞在汕尾扎根发展解决后顾之忧。截至目前,已有10余名在汕台胞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