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长者易用专区 > 部门动态

我市有序恢复校园教学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25-09-25
字体: [大] [中] [小]

  汕尾日报讯(记者 陈希文)记者9月2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随着台风“桦加沙”影响逐步减弱,依据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经综合研判,我市决定9月25日(星期四)起,各级各类学校有序恢复教育教学。

  在复课安排方面,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于9月25日全面复课;寄宿制学校可结合实际,于9月24日下午安排学生错峰返校;需延迟复课的学校,须报备属地教育部门并提前告知师生家长。

  市教育局要求,复课前各校要排查校舍、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消毒实验室、食堂等场所,恢复水电网络,同时调整教学计划,避免加重学生负担。复课期间,对暂无法返校师生实行“一人一策”,加强防汛防风安全教育,执行24小时值班制;后续各校需持续关注气象预警,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需迅速传达安排,确保复课平稳安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