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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意见》政策解读
  • 2022-05-24 20: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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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今年4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 号),提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部署和国务院有关工作安排,细化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系列工作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眼新问题、新挑战,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外贸平稳发展、房地产健康运行、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市金融局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汕尾市贯彻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聚焦稳预期、稳增长、保民生,以“保障有力、渠道畅通、结构优化、成本降低”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能,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 号)要求。2022年4月底,市金融局起草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于5月6日发函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汕)有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等41家单位意见,其中各县(市、区)等33家单位无修改意见,8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对市财政局等8家单位提出的建议予以采纳。4月30日至5月12日,我局就《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结束,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形成《意见(送审稿)》。5月23日,市司法局出具审查意见,我局按照审查意见对《意见(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意见》进一步修改,不断完善文稿,按程序呈报市政府审核,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三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聚焦稳预期、稳增长、保民生,以“保障有力、渠道畅通、结构优化、成本降低”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能。积极帮助信用良好、发展前景较好、受疫情影响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创新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行动。主要包括落实对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小微市场主体金融纾困,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融资对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功能。是加大对稳外贸稳外资的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提升金融服务外贸外资能力,加大跨境电商融资支持。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包括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做好房地产企业风险项目处置并购金融服务。四是优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加大创新创业信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强化科技保险的保险保障作用。五是加强金融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优化供应链金融模式保障产业链稳定,完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多元融资体系,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六是有效强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力度。主要包括有效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提高“三农”保险保障水平。

  (三)组织保障。一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协作,推动金融纾困各项政策及时传导落实到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把该项工作纳入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加强贯彻落实意见的督导,定期汇总情况,及时开展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研判与热点问题协调处置。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各地各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三是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要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早发现、早处置次生金融风险隐患。

  四、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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