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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5-07 09:36
  • 来源: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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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电话:0660-3336666  

  单位传真:0660-3325215

  单位邮箱:swjt203@126.com  

  单位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jtysj/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

  5.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7.制定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监督和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工作。

  (四)基建管理科。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市管权限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组织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管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经费、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收费工作;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登记。

  (六)运输管理科。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协助做好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站场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工作。负责拟订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运力投放、线网及站场规划布局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运输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指令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八)港航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运和港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规费;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承担港务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涉及交通运输管理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统筹全局和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服务“放管服”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十)铁路管理科。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起草地方铁路规章和拟定地方铁路专项规划,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建设工程的设计管理、招标投标监管、造价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参与、指导或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承担协调地方铁路之间和地方铁路与省管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事宜。参与起草地方铁路运输规章,拟定有关政策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处理行业运营和服务质量等相关举报和投诉。指导、监督运营企业运输安全、运输服务质量、承担省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指导、监督运营企业的设施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运营线路的维护管养。组织监测、分析地方铁路运行情况。组织或参与地方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应急保障工作。做好与上级铁路监管部门、铁路集团等的协调和衔接。负责地方铁路信息化建设。

  (十一)路政管理科。贯彻执行上级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市辖区范围内路政管理,指导县级路政管理工作,协调省管公路属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路产路权管理。

  (十二)质量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等相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体承担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行业监理、试验检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科。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无线电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工作。

  (十四)交通综合经济协调科。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经济目标发展计划,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分析、信息引导及数据统计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合作与协调工作。开展地方铁路行业统计和数据分析、报送工作。

  (十五)交通战备科。负责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动员系统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国防动员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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