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务动态 > 热点关注
分享到: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6月30日结束 税务部门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办理
  • 2022-06-30 10:5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记者昨日从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6月30日结束,税务部门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办理。

  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纳税人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可通过手机个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如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请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税款,以免被加收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税务部门提醒,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事后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纳税人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