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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情况的通报
  • 2020-03-27 15:12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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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粤办发〔2017〕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9〕333号)的文件要求,市府办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202号)并于2019年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45个单位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办及市委、市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保障,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同时,考评中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设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主管部门责任不明确,监管机制不健全,机构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二、考评结果

  本次考评包括日常监测、自查自评、年终评估、结果复核等多个环节,考评对象为7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区的政务新媒体、30个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和8个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被考评的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中,评定为优秀的有3个,良好的有3个,合格的有1个。被考评的30个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中,评定为优秀的有13个,良好的有15个,合格的有2个。被考评的8个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中,评定为优秀的有1个,良好的有7个。具体如下(同一等级按考评分数排序):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个)。

  优秀:海丰县人民政府、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良好:陆丰市人民政府、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陆河县人民政府;

  合格:汕尾新区.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30个)。

  优秀: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市水务局、汕尾市商务局、汕尾市金融工作局、汕尾市审计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尾市林业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良好: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汕尾市民政局、汕尾市投资促进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统计局、汕尾市消防支队、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汕尾市司法局;

  合格: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8个)。

  优秀: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良好: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信访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网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粤办发〔2017〕51号文各项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考核指标要求,强化保障措施,切实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努力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考评优秀单位要再接再厉,巩固工作成效,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单位要学习借鉴优秀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对照相关管理文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共同推动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将我市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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