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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三稳”“三抓”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02-28 11:1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动“三稳”“三抓”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推动“三稳”“三抓”工作落地见效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要求,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求快的发展思路,以“店小二”式服务,推动“三稳”“三抓”工作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千方百计稳企业

  要针对在疫情影响下企业发展的资金链、产业链、供应链普遍存在困难的问题,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汕尾市政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十条》落地实施,按照市委“1+3+X”工作机制,实行分区分级和网格化管理,优化企业服务,切实在减少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加强物资保障、农产品保供给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责任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难问题。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用工7条”。鼓励本地劳动力在本市就业,加大对贫困村农民务工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力争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实现零的突破。推进市县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上浮30%的政策。实施十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

  (三)加大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严格落实市“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建立完善全市重点保障企业清单、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清单“两清单”制度,积极对接、主动服务,为重点保障企业、规上工业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开展“百名行长助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走访“四上”、中小微企业,全面摸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融资需求,及时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落实扶持企业利率优惠政策,争取更多降息支持。主动下沉服务,实行“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制定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贷、借新还旧或无还本续贷等支持企业信贷脱困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和信用修复。(责任部门:市金融局,配合部门:汕尾银保监分局、人行汕尾中支、各银行机构)

  (四)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用足用好央行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各类扶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全力为企业提供及时、充分、优惠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意见》,有效减轻企业复产后的资金压力。(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配合部门:汕尾银保监分局、人行汕尾中支)

  (五)加快设立市产业发展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资本、滚动发展”的原则,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汕尾市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资成长性和创新性强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产业的重大项目及园区建设。(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六)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原材料供应。采取切实措施,支持砂、石、水泥、混凝土等用料企业优先复工复产。坚持一对一精准服务,确保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正常,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解决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和配送,全力保障公路网、水路网畅通,积极帮助协调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加强跨区域协调衔接和运力调配,促进生产企业原材料运得进、产成品运得出。(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供电局、市天然气公司)

  二、千方百计稳投资

  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加大投资力度,力争早日上马建设、投产达产。

  (一)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围绕我市产业规划,加强交流合作,与省级部门和商协会建立“招商直通车”战略合作关系。加大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工作力度,加大与珠三角等地区联系合作,借助深圳全面对口帮扶契机,精准把握企业产能转移信息,开展联合招商。拓展利用外资渠道,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向投资。发挥乡贤优势,鼓励支持乡贤和外地汕尾商会回乡投资。(责任部门:市投促局、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外事局、市驻外办、深圳对口帮扶指挥部)

  (二)创新“云招商”模式。发挥经贸机构和中介招商作用,创新线上推介、网上洽谈、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网上“云招商”。完善联合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工作机制。精准捕捉珠三角等重点地区优势企业,密切关注投资者产业布局优化、产能转移动态、投资方向需求,主动加强项目对接。(责任部门:市投促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高标准策划一批重大产业、社会民生领域高端优质项目。加大工业项目投资力度,实施好一批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重点项目攻坚计划,不断完善重点项目“1+5+X”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跟踪服务、督办协调,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储备谋划一批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抓住国家、省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机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调整机遇,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笼子”。在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争取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支持、争取对口部门资金项目等方面建立比学赶超的机制,让各地各部门都来比一比、学一学、赶一赶、超一超,以实绩论英雄。积极谋划一批优质重点项目,向上争取专项债券,确保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政府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用好用活海陆丰革命老区等扶持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态势。(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五)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统筹抓好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要帮助解决用地、用林、用海及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问题,促进项目尽快落地。(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

  三、千方百计稳外贸

  要加大对企业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帮企业渡过难关。

  (一)健全外贸企业服务机制。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市县专班机制,实行“一企一策”,压实外资引进工作任务,强化决策推动、统筹协调、督查督导、跟踪服务等行政手段,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投促局,配合部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做大外贸进出口。鼓励开拓国际市场,加大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的财政奖补力度,对企业参加“广交会”“海博会”“进博会”等国内重点展会以及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境外展会和经贸活动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协调解决通关问题,采取进口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口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优质消费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汕尾海关)

  (三)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加快推进外贸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借船出海”“拼船出海”策略,支持企业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大企业创新平台和先进运营优势,联合拓展珠宝首饰、服装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加入大型电商平台、加强与大型商超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四)大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安排商标品牌战略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获得高端品牌、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有品牌方向转型,提升产品价值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通行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市监局)

  (五)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服务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服务,减少口岸查验监管作业环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切实加快退税速度。加强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点对点”服务,精准研究支持政策。加强外资企业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指导。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稳定外资企业信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投促局、市工信局、汕尾海关)

  (六)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放宽服务消费市场准入,鼓励消费新业态发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打造特色供应链,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培育优势农村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扩大农产品网络消费。推动农村品产销对接,服务乡村振兴,探索推动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投资等长效产销对接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全力以赴抓脱贫攻坚

  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贫困户和村集体收入,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出列。

  (一)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全面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确保202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整改任务。聚焦“三落实”、“三精准”,制定工作方案,制作督战图,对脱贫任务重、未脱贫人口多的县镇村,进行全程挂牌督战,集中力量攻克最后堡垒。(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发展“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推动参与产业扶贫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与在家务农贫困户利益联结全覆盖。做好稳岗工作,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救助力度,强化政策兜底保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探索建立防返贫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商业保险保障机制,把因灾、因病、因意外救助和教育资助列为重点内容,为困难群众多系一条“保险带”。建立健全监测和动态扶贫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各项扶贫措施精准到位。(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汕尾银保监分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创新实施消费扶贫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促进扶贫产品销售。推广特色扶贫品牌,培育建设一批消费扶贫创新创业基地。(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扶贫资产资金管理。全面摸清各类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的底数,研究建立扶贫资产登记,产权归属、运营管护、收益使用分配和资产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切实把扶贫资产管好、用好,持续发挥效益。(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全力以赴抓城乡统筹

  要提高中心城区首位度,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资源要素集聚,统筹城镇的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置与共建共享。

  (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面向2035年“多规合一”城市空间规划。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拉开城市框架,完善中央商务区、红草片区、金町湾片区和红海湾片区功能定位与业态布局,打造以养生休闲旅游为主的滨海旅游示范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完成省下达“三旧”改造年度计划任务。发挥“一轴一带一线”作用,提升中心市区首位度,加快市区与海丰县城融合对接、一体化发展。(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汕尾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代建中心)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公机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汕高铁、汕汕高铁、深汕西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动兴汕高速海丰至红海湾段一期及五华至陆河段建成通车,打通市域交通大动脉。推动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建成通车,新改建一批国省干线,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县域交通通达能力。启动修编汕尾新港区规划,推进汕尾机场前期工作。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快5G网络部署,实施电网建设十大攻坚,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代建中心、汕尾供电局)

  (三)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加强城市设计,强化城市空间、天际线、色彩、建筑立面管控和引导,完善主干道和重点区域绿化景观配套,塑造公园城市特色风貌。加快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加大力度治理交通拥堵、内涝等“城市病”。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巩固提升拆违成果,精细减存量,长效控新增,实现拆违向控违转变。(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代建中心)

  (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聚焦民生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对政务服务的信息技术支撑,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一站式”“一窗式”办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推广应用“粤省事”“粤康码”。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推广应用“粤商通”,加快“商事便利通”项目建设,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构建网格化管理“民情地图(村基础治理)”。依托城市管理基础信息互融共享,推进交通、市政、安防、公共服务和市民生活各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民政局、市代建中心等部门)

  (五)加大城乡推介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拓宽城市宣传推介渠道,加强与知名媒体合作,形成全媒体营销矩阵。挖掘特色文化内涵,整合城乡资源,提升影响力,正面宣传汕尾形象。(责任部门:市文广旅体局、市投促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六)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示范镇、中心镇建设为平台,推动城乡一体化和镇村联动建设。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落实“三清三拆”“厕所革命”,和保洁长效机制工作。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和宅基地用地标准,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推进非贫困村“四好农村路”、集中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出台并落实《汕尾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汕尾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专项规划》和《汕尾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城乡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七)加快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推进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集中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农业名牌。全面推进“一县一蓝图”“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工程,突出做强镇级经济,形成三产融合产业链。实施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推进以中心镇为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推进特色“菜篮子”建设,巩固提升一批省级、市级“菜篮子”基地。全力推进春季农业生产,狠抓农资供应,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返乡农民工等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成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旅体局)

  六、全力以赴抓民生保障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教育、医疗、就业、文化等一批民生项目建设,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工作,确保今年通过省督导验收。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新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规划、资源整合力度,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完善中职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扶持规范民办教育,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加快汕尾职院新校区建设。推进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早日建成技师学院。加强与省和深圳市的沟通对接,加快推进汕尾理工学院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补齐卫生医疗事业短板。完成深汕中心医院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建设,加快市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完成海丰彭湃医院、陆丰人民医院、陆河人民医院等9家县级公立医院改扩建。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行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健全慢性传染病防控机制。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

  (三)加快补齐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升级工作。加快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快市文化中心、市科技馆、档案馆规划建设。大力推进文物修缮工程建设,加快海陆丰干部学院建设。建设一批公共体育设施和社区体育公园,完成市体育中心看台工程建设,启动市体校新校区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广旅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四)落实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落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调整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标准。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责任部门: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

  (五)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市落地,围绕共治、自治、法治、德治、善治“五治一体”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仗,纵深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开展以打击涉盗抢、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全面推广试行村(社区)党群议事会制度,推进村民小组“五有”规范化建设,实施“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工程。(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七、落实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要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分管领域的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对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在本工作方案出台后三天内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或工作细则,以及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问题,每月定期向市政府办汇报进展情况。

  (三)加强督查奖惩。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查,评估各地各部门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坚决等原因影响工作推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将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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