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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争取资金项目“比学赶超”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02-28 11:1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争取资金项目“比学赶超”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开展争取资金项目“比学赶超”活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三稳”“三抓”工作部署,激励各地各部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态势,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要求,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求快的发展思路,推动“三稳”“三抓”工作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争取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支持、争取对口部门资金项目等方面建立比学赶超的机制,让各地各部门都来比一比、学一学、赶一赶、超一超,努力实现纵向奋勇争先,横向提档进位,以实绩论英雄。

  三、工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

  (一)各地各部门要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项目,提高项目质量,争取专项资金储备项目能及时尽早入选省级项目库,并积极向省对口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及时跟进项目入库和资金分配情况。

  (二)各地各部门要深度挖掘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潜力,积极向省对口主管部门对接,争取谋划项目列入省扶持范围,及时跟进项目争取进展情况。

  (三)建立综合评比机制。市发改局牵头制订争取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支持成果的具体评比办法。市财政局牵头制订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及争取省对口部门资金项目成果的具体评比办法。评比办法要有清晰的工作目标、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各地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成果要力争上游,不仅与上年度比一比、各县(市、区)之间比一比,还要与粤东西北兄弟市比一比、与全省比一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挂帅,带头跑项目。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其余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与省对口主管部门对接沟通等工作。

  (二)强化层级调度。市政府各分管线条领导不定期召开“比学赶超”调度会,听取市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议,全面掌握活动期间工作进展,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协调解决在争取资金项目上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评比通报。实行“一季一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评比”制度。每季度末,各地各部门将争取项目资金的情况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汇总,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牵头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年中,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各地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对工作落后的县(市、区)、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并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年末,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评比,并将考评结果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根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将对工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综合得分最后一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倒数第二名的予以谈话提醒;对综合得分最后一名的市直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倒数第二、三名的予以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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