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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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09: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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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汕登公(2022)09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权面积 | 用途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1 | 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汕尾市区埔上墩村东侧 | 汕国用(2006)第194号 | 4000平方米 | 其他商服用地 | (2020)粤15执80号之五十/(2020)粤15执158号之三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17日
编号:汕登公(2022)09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类型不动产坐落原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面积用途协助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