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现将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海砂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海砂开采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位于汕尾市碣石湾施公寮岛东南侧,距离施公寮岛最近岸线最近2.9km,水深10~17m,面积1.95km2。中心坐标为N 22.705354°,E 115.64288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
电子邮件:swshyglk@163.com
联系电话:13719510335
传真:0660-3385329
地址: 汕尾市政和路六号
邮编:5166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89446181
邮箱:747129711@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财智大厦15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附件-公众意见表-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海砂开采.docx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