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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汕尾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及整改通知
  • 2021-11-16 11: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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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4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你公司代理2019-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评价,现就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要求整改决定。

  一、基本情况

  你公司2019年度共完成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宗,包括1宗公开招标项目、2宗竞争性磋商项目,3宗询价项目。

  2020年度共完成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5宗,包括3宗公开招标项目、4宗竞争性磋商项目、2宗竞争性谈判项目、6宗询价项目。

  本次抽查的10宗项目包括2019年1宗公开招标项目、2宗竞争性磋商项目、2宗询价项目,以及2020年1宗公开招标项目、3宗竞争性磋商项目、1宗询价项目。抽查比例43.48%。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十个方面内容情况。

  经检查,你公司在2019-2020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但仍存在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等违规现象。

  你公司监控录像设备配套齐全,本次检查各代理采购项目档案均收存有评审现场录像资料,视频、音频录像资料清晰,视频方位较全面,播放流畅。

  二、综合评价情况

  你公司为成长型企业,本次监督评价综合得分72分(详见附件1)。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人员管理方面

  你公司仅提供3名员工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关于“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的规定。

  (二)项目管理方面

  1. 招标文件编制方面

  (1)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①你公司代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遮浪税务分局宿舍楼更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GDX-ZB-2019第(005)号)询价文件没有“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条款,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

  ②你公司代理以下项目招标文件均未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条款:

  i汕尾市航空业务专用固定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500-201909-079-0016);

  ii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红海中路、和顺路两个办公区办公楼、附属楼维修、更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GDX-ZB-2019第(005)号);

  iii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烹饪实训室项目(项目编号441500-202005-225-0002);

  iv汕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及干警食堂农副产品承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500-202007-017-0001);

  v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500-202008-225-0013)。

  上述情况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的规定。

  (2)部分项目评分标准不符合采购政策

  ①汕尾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户外宣传广告招牌制作安装及T型立柱广告牌租赁项(项目编号SWGDX-ZB-2020第(008)号);

  综合评分表中12分为商务便利性,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在汕尾城区内设立总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为优;投标人在汕尾城区内设立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为良;投标人在汕尾城区以外的城市设置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为一般;优:12分;良:6分;一般:2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评分标准不够细化与量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

  同时,上述评分标准以特定行政区域作为加分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②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500-202008-225-0013)。

  综合评分表中5分为本地化服务,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工商部门注册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上述评分标准以特定行政区域作为加分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2.部分项目存档资料未见履约验收资料

  你公司代理所抽查项目与采购人签订的《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均包括“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但存档资料未见履约验收资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的规定。

  四、要求整改依据及决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及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

  同时,责成你公司对所代理采购项目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于2021年11月24日前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附件:1.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xlsx

2.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基础信息汇总表.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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