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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拆除一违法建筑物
5月12日,海丰县“两违”联合执法队依法对城东镇龙山社区一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有力地震慑了违法乱建行为。
该栋建筑物位于城东镇龙山社区东骏名居后面,总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业主在未按规定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按基建程序报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进行违法建设。该县“两违”联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多次到建设工地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是业主不服从监管,仍继续施工。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该县“两违”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该违法建筑物的外脚手架、提升机塔,并查封施工现场。汕尾日报讯 (记者 曹楠楠 通讯员 曾国明 李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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