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和速冻食品等340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1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3.24%。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海丰县新来来喜庆酒家采购的龙万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海丰县鸿运达酒店采购的龙万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汕尾市海珍实业有限公司海丰海珍酒店采购的九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
(二)蔬菜制品不合格4批次:海丰县附城尝味来螺蛳粉店的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汕尾市城区永信餐厅采购的坛恋菜-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丰县大家庭食府的腌萝卜和酸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汕尾尚品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桃粒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四)糕点不合格2批次:海丰县福星园食品厂生产的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广东穗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仔饼过氧化值超标。
(五)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陈喜镇加工的牛肉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