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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狠抓“四突出、四强化”做好我市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 2019-04-04 10:30:00
  • 来源: null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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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的总要求,狠抓“四突出、四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抓牢食品安全监管不松懈,全力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4日挂牌成立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8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等2337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47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1宗,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单位3家,查处涉案食品、食品生产原料和生产工具等一批。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项抽检337批次,合格333批次,合格率为98.81%;共开展蔬菜、畜禽肉、蛋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快检21402批次,合格21171批次,合格率为98.92% 。

一、突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强化专项整治

开学季是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期,我局主动牵头市教育、人社等部门,从2019年2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园及其周边 200米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食杂店、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结合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安全问题,迅速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清查问题食品。整治行动共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1处,责令限期整改70家,查处案件7宗,取缔无证经营的食堂1家,查扣“3·15”晚会曝光的“虾扯蛋”辣条问题食品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323包。

二、突出落实“创国卫”任务要求,强化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坚持把“创国卫”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助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加强对市区及其周边的餐饮集中点、流动摊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整治,全力维护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场经营环境。2月25日当日夜晚迅速行动,持续至27日,共责令关停或劝停经营单位76家,督促市场业主、经营者立行整改卫生环境、门前三包、乱停乱放等问题一批,有力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制定下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共计立案26宗,查扣违法食品2159包(瓶),查封涉案生产工具11台,查扣过期生产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未标注执行标准及储存条件的食品外包装等物品一批。

三、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时效性和针对性,强化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

突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展销会、承办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共计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针对省粤东片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积极承担起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落实全程驻点监督检查,快速检测供餐食品及餐饮具226批次,及时排查各类风险点,实现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针对非洲猪瘟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排查猪肉及制品进货渠道,切实保障质量安全,严格监管餐厨剩余物规范处置,与餐饮服务经营者100%签订防控非洲猪瘟承诺书、发放告知书,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链条。

四、突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和长效机制建设

强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突出市场热销食品特别是地方特色食品、水产品、风险较大食品,加大抽样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我市农贸市场(含超市)已建立的50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加强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并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及时公布快检信息,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积极保障食品源头质量安全。继续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阳光厨房”打造和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监督水平。截至3月31日,全市餐饮服务单位7879家,需量化评定的单位7224家,已评定6956家,评定率为96.3%。全市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4211家,占总数的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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