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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要求,现将我市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红草园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汕尾市城区大伯坑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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