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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
  • 责任单位汕尾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全市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约3.2万个。
  • 投资计划40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全市通过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公办学位资源供给,新增3.2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其中,城区约3200个、海丰县约14300个、陆河县约2200个、陆丰市约12600个、红海湾区约300个。项目实施后,基本能完成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的攻坚任务,有利于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有助于提高我市学前教育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提高医疗补助标准
  • 投资计划166950万元
  • 项目名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 责任单位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具体提高幅度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 投资计划143000万元
  • 项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520提高到550元(暂定)。按照2019年11月8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9]20号)文件规定,海丰、陆丰、陆河、城区4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由省财政100%负担;红海湾、华侨2区由省财政补助85%,市级和区各负担7.5%。
  • 项目名称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责任单位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继续对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免费筛查,达到12000例以上。
  • 投资计划250万元
  • 项目介绍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启动新一轮“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并将目标人群扩大到城乡妇女,市、县卫生、妇联等部门成立“两癌”检查专项工作指导组和技术服务专家组,举办人员业务培训及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让政府民生实事惠及广大城乡妇女。
  • 项目名称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 责任单位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提高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实施“二次救助”,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 投资计划22000万元
  • 项目介绍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拓宽医疗救助范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含政策外的自费费用)负担仍过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一定的比例给予“二次救助”。
  • 项目名称实施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
  • 责任单位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建设和改造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疫苗冷链储存配送运输设施,为60家预防门诊配置智能医用冰箱,实行预防门诊数字化,提升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水平。
  • 投资计划17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的行动方案》,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包括冷库、冷藏车、冷链包材、扫码设备、自动温度监测系统等。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接种门诊的场地、人员、设施设备配置等标准化建设。以上经费由省财政按比例下达补助,地市各级财政配套经费。通过优化完善疫苗储存、运输模式,规范接种工作流程,建立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智能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疫苗接种安全及服务需求。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 投资计划82000万元
  • 项目名称困难群众补贴(低保、特困、孤儿、临时救助)
  • 责任单位汕尾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全市城镇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从每人560元/月提高到62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从285元/月提高到345元/月;城镇特困每人每年不低于14844元、农村特困每人每年不低于10236元;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月1820元和1110元;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两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 投资计划69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0〕1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0〕95号)要求,结合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在2019年标准基础上,城镇低保标准提高约1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约21%。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每月按时将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账户,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按照《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至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汕财社〔2018〕22号)。2020年全市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820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为1110元/人/月,确保我市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项目名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 责任单位汕尾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235元。
  • 投资计划13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粤财社〔2018〕220号)规定,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月从165元提高到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月从220元提高到235元。残疾人服务项目,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在省财政按因素法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市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确保我市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高标准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责任单位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按照每千人5批次”的标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000批次,完成农产品快检不低于22万批次。
  • 投资计划15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3部门印发的《全省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省下达了汕尾市应完成不少于1496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全市食品检验量达到5批次/千人。汕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3部门印发了《全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食品检验量完成17850批次、达到5.96批次/千人,其中2020年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5622批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食用农产品检验量960批次,各县(市、区)完成11268批次。市市场监管局制定《2020 年汕尾市50 家农贸市场(含超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明确在全市50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超市)开展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低于22万批次,每个市场每月抽检量不低于350批次,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强化市场准入把关。
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
  • 责任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533公里,改造危桥12座。
  • 投资计划47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19〕62号)的精神,2020年全市任务总投资约4.7亿元,建设任务为533.543公里,其中县道砂土路6.617公里,乡、村道砂土路434.947公里,通产业园公路23.64公里,200人以上自然村55.778公里,100人至200人自然村12.561公里,危桥改造12座。
提高生均经费和贫困子女教育保障水平
  • 投资计划69000万元
  • 项目名称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 责任单位汕尾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4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
  • 投资计划60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建立从幼儿园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拨款制度:对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生均经费补助,标准由去年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今年400元;义务教育所有学校在校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950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基础教育各学段实行生均拨款制度,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提高控辍保学能力,促进学校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 项目名称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子女生活费补助和免学费补助
  • 责任单位汕尾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继续对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 投资计划9000万元
  • 项目介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教育学校实行生活费和免学费补助,其中:生活费按学生户籍地发放,补助标准为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3000元一学年,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研究生)7000元一学年;免学费按学生学籍地发放,补助标准为普通高中2500元一学年,全日制本专科5000元一学年,全日制研究生10000元一学年;以上资金均按学期发放。省外就读学生免学费由学生户籍地发放。公办学校学费全免,民办学校的学费若高于上述标准时,超过的部分可继续向学生收取。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建立专门数据平台,经双方比对核实,确认名单后送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资金,资金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应助尽助,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工作目标。有效阻断贫困际代传递,提高升学率,拓宽就业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建设一批学校厕所、农村厕所、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
  • 投资计划5700万元
  • 项目名称中小学厕所
  • 责任单位汕尾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新改建学校厕所79所。
  • 投资计划14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汕尾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结合现状,经全面摸排,系统梳理,2020年新建或改建、更新设施设备,在本年度内完成79所中小学校学生厕所的改造升级,新增面积4554平方米,新增坑位1759个。全面解决厕位不足、女生厕所数量不够、卫生条件较差、建设标准较低、规划建设不够合理、管理不到位、消洗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升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服务师生、服务教育教学的水平,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项目名称农村厕所
  • 责任单位汕尾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全市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 投资计划36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落实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全市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农村“厕所革命”增强农民卫生意识,引导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减少粪便对水质、土壤和环境的污染,防止蚊、蝇、鼠等引起的疾病,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改厕后将降低蚊蝇密度,农村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卫生,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旅游和投资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
  • 项目名称城市厕所
  • 责任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新建或提升改造城市公厕12座,其中陆河县新建4座,陆丰市新建3座、扩建5座。
  • 投资计划4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办好2020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我市计划新建或提升改造12座城市公厕,其中陆河县新建4座,陆丰市新建3座、扩建5座。确保建成后的公厕正常投入使用,并建立保洁制度,配置专职保洁员,为市民提供便利化服务。完成12座城市公厕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陆丰市和陆河县的城市公厕布局,提升我市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水平。
  • 项目名称旅游厕所
  • 责任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在全市范围新建旅游厕所18座,改扩建8座。
  • 投资计划3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在全市范围新建18座旅游厕所,改扩建8座(其中市城区新建2座、改扩建2座;海丰县新建4座、改扩建2座;陆丰市新建2座;陆河县新建6座、改扩建4座;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新建3座;华侨管理区新建1座)4月份下达旅游厕所建设任务;5月份落实建设补助资金,督促各地落实建设地点和设计工作;6-11月份开展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检查,盯紧项目建设进度,各地指定专人负责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时登录“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情况及进度填报工作,市每月对各地(市、区)建设进度情况进行通报;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满足游客需要,提升服务水平。
建设一批便民惠民政务服务项目
  • 投资计划1300万元
  •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优化提升项目
  • 责任单位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具体任务全面梳理优化民生事项和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和“一件事”智能服务系统建设,提升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 投资计划800万元
  • 项目介绍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夯实基础、强化支撑、实施六个通办、优化服务体验、加强效能监督”的工作思路,增强我市政务服务能力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打造“无证明城市”。打造“群众点菜、政府配菜”的“中央厨房”,持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运作模式,在综合窗口对进驻事项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并延伸到广东政务服务网、自助服务终端,实行“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调整优化综合窗口设置,深挖政务服务优化潜能,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协同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口同步出证,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提升群众办事“四少一快”应用成效,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 项目名称智慧教育服务系统
  • 责任单位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汕尾市教育局
  • 具体任务在粤省事平台上实施线上办理、智能化积分入学、考试费用、学费快捷缴纳等项目,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 投资计划500万元
  • 项目介绍为助力校园收费管理透明化、缴费便捷化的建设工作,同时提供便民的中考情况及入学情况管理查询,我市拟搭建“汕尾市智慧教育统一服务平台”,以粤省事作为统一入口,通过后台系统对接,实现全面智慧缴费。将财政税务、教育部门和学校线下的、桌面端的办事流程升级到移动端,并基于移动支付和入学数据组建智慧教育数据库,推动教育信息化进一步升级。通过建设汕尾市智慧教育统一服务平台,打造汕尾市财政、教育资源集聚中心和应用门户,实现学生、家长、教育、财政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无间隔沟通、互动,有效提高城市教育缴费环节效率的基础上,促进教育行业间的业务协同,提升灵性服务和智能决策能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权威的、统一的信息渠道,助力公共服务优化创新,达到政府为民服务更便利的目的,打通“最后一公里”。
实施就业提升工程
  • 责任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开展“广东技工”和“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培训20000人次以上,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人员就业帮扶和再就业800人。
  • 投资计划4000万元
  • 项目介绍该项目为省今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科学化推进“广东技工”工程。加快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占比,将“工匠精神”融入到培训各环节,大规模开展培训;推广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覆盖面;打造“大数据”等一批新兴专业和“水产品养殖与加工”等特色专业;特色化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加强烹饪相关专业建设,加快研究制定“汕尾风味菜”菜品标准,开发“汕尾特色”中式烹饪类专项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编写《汕尾市“粤菜师傅”培训教材》。打造“吃在汕尾”特色美食文化品牌;把二马路建设成汕尾美食一条街;打造“粤菜师傅+抖音直播”的线上培训新形式;标准化推动“南粤家政”工程。在各县(市、区)建设1家家政服务超市,并引进1家以上家政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技能力;开展就业招聘活动,推荐就业;实施创业培训,指导开展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就业帮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实现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帮扶资助或实现再就业。
配套村(社区)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
  • 投资计划1900万元
  • 项目名称补齐行政村健身器材
  • 责任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采购健身器材400套并完成安装。
  • 投资计划1000万元
  • 项目介绍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400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器材配建工作,其中城区50个,海丰县100个,陆丰市200个,陆河县30个,红海湾经济开发区15个,华侨管理区5个。
  • 项目名称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升级
  • 责任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具体任务对3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达标升级。
  • 投资计划900万元
  • 项目介绍对3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达标升级,其中市城区35个、海丰县120个、陆丰市78个、陆河县54个、红海湾经济开发区10个,华侨管理区3个。落实县(市、区)主体建设责任,各县(市、区)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