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市社各科(室):
现将《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务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3月11日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政府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二)基本要求:
1.依法公开。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市政府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保密规定事项都要公开;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3.注重针对性。凡是涉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的事都要公开;
4.讲求实效。政务公开要及时,做到经常性,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5.可操作性强。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主要公开基本目录:
1.市供销社组织架构(包含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2.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市供销社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4.市供销社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5.干部职工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四)主要形式:
1. 内部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会议、文件、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2. 外部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社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开。特殊情况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林海
副组长:陈桂民
成 员:陈争艳、林丽芬、骆文芳、朱国茂、温 睿、刘秋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国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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