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汕尾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委〔2001〕18号)设置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联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两个”文明建设。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系列服务。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联社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依法治社,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和进入市场,组织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六、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各项供销社活动,组织指导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和人才交流,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
七、管理直属企业,管理社有资产,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扭亏增盈,对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为我社主要职能,如有业务咨询,可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660-3238818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西侧建安综合楼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朱国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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