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建农企合作机制。制定了农企合作管理办法,为肥料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搭建合作平台。考评认定36家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合作企业,组织企业与各地签订协议,合作推广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
二是实施龙头企业带动。通过项目补贴,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水肥一体化、有机肥+绿肥示范基地,引领果农转变观念。鼓励企业实施优果优价收购,倒逼果农转变施肥方式。
三是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专业合作在企业和农户中的桥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新技术、新肥料示范,加快推广速度。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省农资协会,倡导肥料企业改进配方肥、缓释肥、水溶肥生产工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各级果业协会,引导果农依照市场需求,提高果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