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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工作的公告
  • 2026-06-18 10:08
  • 来源: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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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服务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冷链流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定汕尾农产品市场价格、降低农产品腐损率和物流成本、促进农业增产及农民增收。我社聚焦打造产地供应链中心,依托供销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和产销对接服务网络,争取省供销社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围绕荔枝等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工作。现将补助工作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通过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上数字化运作平台参与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的小农户、“供销农场”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流通服务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1.冷链补贴。对开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全程冷链服务所产生的冷藏保鲜费、商品化处理服务费、冷链运输服务费、数字供销推广运用和技能培训服务等,根据经核定的线下记录信息或线上交易数据按规程给予财政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费用的25%。

  2.技术研究补贴。对荔枝保鲜(商品化处理)技术研究费用,根据购置协议(合同)、技术研究方案协议(合同)等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

  3.设备购置补贴。2026年专项资金针对实施主体或服务组织根据荔枝产地供应链体系建设实际,购置必要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备设施,按设备购置金额不超过50%比例予以补助。

  4.贷款贴息。在荔枝集中上市,对开展保价收购、错峰收储的项目且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补贴对象进行贷款贴息,贴息利率按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

  5.补贴额度(198万元)用完即止其中,用于补助开展荔枝的相关服务、商品化处理设备购置、农产品保鲜(商品化处理)技术研究、数字供销推广运用和技能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不低于12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冷链补助申报:通过供销社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上数字化运作平台,使用服务组织(见名单)提供的供销社公共冷链仓储物流服务后,服务补贴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补贴申请资料,包括《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1)、《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回执单、结算单、作业场景、客户营业执照等,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服务组织盖章)。补贴申请资料由服务组织收集汇总后,统一提交实施主体(见名单)审核。

  (二)设备购置补助申报:补助对象应围绕项目背景和意义、设施设备介绍、购置过程、使用效果等情况,形成供销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设施设备购置补助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使用记录和场景),提交实施主体(见名单)审核。

  (三)审核。实施主体对补助对象提交的申请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核,并上报市供销社审定。经市供销社审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名单及金额在市供销社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市供销社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向审定的补贴对象发放服务补贴,并在补贴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市供销社。

  (五)验收及绩效评价。市供销社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考评及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在市供销社指导下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主体、服务组织、补贴对象要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对于违反补贴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服务或补贴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采用“后补助”方式,即补助对象购置设施设备并完成验收后,才能申报补助资金。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设施设备不在补助范围内。

  (三)申报补助的设施设备应明确相关产权归项目实施主体或服务组织所有。所购置的设施设备如出租使用的,应确保出租对象将设施设备用于开展农产品服务等业务,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约定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权限。

  五、项目责任主体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六、项目实施主体:

  汕尾赤坑供销农产品有限公司

  七、项目服务组织

  1.广东天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广东天华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3.广东天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4.广东新供销天熹冷链投资有限公司

  5.广东天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6.广东天贤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7.陆丰市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汕尾市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


  附件1: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申请表;

  附件2: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联农带农情况表.doc


  (汕尾市供销社2026年冷链物流补助试点政策咨询、业务洽谈,请致电:0660-3238128)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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