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6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252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6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78号)等文件精神,我社于4月24日-4月30日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过项目领导小组评审、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研究,拟认定陆丰市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反映,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黄湘茹 联系电话:0660-8994608
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龙山花园11幢3号
邮政编码:516500
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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