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涛:
你于2021年2月15日与我社签订了《汕尾市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承包期限从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止,承包期为5年。因你经营不善、不履行法人代表的责任,直接导致汕尾市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业务停顿、对外债务纠纷不断,对我社、企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我社经研究,根据合同书第六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合同。因我社多次联系你个人一直未果,现就解除合同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1月2日起,解除你与我社签订的《汕尾市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承包经营合同书》。吴俊涛在本公告发布5日内应将营业执照、公章等移交我社。
特此公告。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1月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