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三防办、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提醒您:
受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影响,9月22日,我市海面风力加大至8-11级,阵风12级;23日起风力进一步加大至10-14级,阵风17级以上(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旋转风14-17级),陆地风力将加大至9-12级,阵风13-15级。23-24日,我市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过程。海上船舶、作业人员需及时避风。不前往受台风影响的临水临崖、滨海景区和海滨浴场开展观光游览、游泳、潜水、垂钓、宿营、探险等活动。注意防御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和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汕尾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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