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地欢迎您为汕尾的发展提出建议,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

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责任,请按问题归属向各主管部门反映,并依据管辖权限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参与信访活动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
注: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请您详细填写Email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答复以Email形式为主)。
警告:
市长信箱是沟通市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的桥梁,禁止一切对市长信箱的攻击行为,例如利用Email发送网络病毒等,以及一切利用市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您是第 56410793 位访客
© 2010-2012 www.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63439号
主办:汕尾市人民政府 承办:汕尾党政信息网站 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660-3399556 E-mail: shanweidzxxw#163.com(将#改为@) 网站法律顾问: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