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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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12-11
主题:
跨市就医医保门诊和住院报销
内容:
有汕尾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没来得及线上填写报销的资料,门诊和住院的医药费是自己微信支付的,可以带资料回汕尾报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1
答复时间:
2024-12-16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联系得知,您属于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您可持有效身份凭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直接在异地定点医院进行联网结算。若因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可携带相关材料(住院费用需提供发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门诊费用需提供发票、清单、诊断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相关材料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详细情况已致电告知您,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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