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哈哈哈
留言日期:
2024-03-01
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1.我外省户籍,在汕尾医院工作,编制内,一直在汕尾租房,请问租房能够提取公积金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要在哪里办理?如何可以提取,是一年提取一次还是每个月都可以提取?最高能够提取多少?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1
答复时间:
2024-03-06
答复单位: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留言。

一.租赁住房提取条件:1.职工(夫妻双方)在本市无房产;2.无提取外市房产记录。

二、提取材料:身份证、婚姻证明(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结婚证)、一类银行卡、职工(夫妻双方)不动产查询登记材料。

三、办理窗口:1.线下政务中心办事大厅;2.线上微信公众号

四、提取频次与金额:自然年度最多提取12次,即1个月1个人最多可办理有效租赁提取业务1次。职工(夫妻双方)自然年度最高提取额度14400元。

如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情况,根据《汕尾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十五条可提高提取额度,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政务中心办理。

若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本地区域的业务管理部电话:

管理部

市城区

海丰县

陆丰市

陆河县

电话

0660-3693865

0660-6600102

0660-8826400

0660-56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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