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生
留言日期:
2023-05-09
主题:
关于肾衰透析定点医院报销问题
内容:
您好,我母亲患有慢性肾衰,2023年1月起在汕尾市城区深汕医院透析,因老家在陆丰市东海镇,想回去东海镇透析,请问下能否定点两个医院报销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09
答复时间:
2023-05-11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医保参保人申请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后,在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工作地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范围变动等情形需要变更异地门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新增)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后在选定的门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二、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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