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施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1-08
主题:
公积金提取问题
内容:
2023年度已经以租金提取公积金,本年度能不能再以购房还本息的情形提取公积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08
答复时间:
2023-01-11
答复单位: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留言。

 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房产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如果后续有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如果有其他问题也可电话咨询:066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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