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羊0001
留言日期:
2022-11-19
主题:
医保消费记录查询发现非本人消费记录
内容:
本人通过粤省事查询医保消费记录时发现一条非本人消费记录,为2022年6月15日10:04在陆丰市人民医院门诊特慢病支出,其中个人现金支出0.3元,统筹账户支出5.7元。虽然本人个人账户的资金没有减少,但本人6月15日并未在陆丰市,没有在陆丰市人民医院看门诊,望贵局查明出现此条消费记录的原因。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1-19
答复时间:
2022-11-24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医保消费记录由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后集中补录产生,在时间上会产生滞后,经查,您的核酸检测时间为:2022年5月4日。核酸检测显示单次扣费6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支出5.7元,个人现金(实际为财政资金)支出0.3元,参保人无支出任何费用,医保个人账户也不会被扣费。针对该项疑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公众号发布《解疑!大规模核酸检测会在医保个账扣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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