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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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2-09-16
主题:
关于糖尿病患者的用药
内容:
想咨询一下糖尿病患者在医院开药,哪些药品是可以办理优惠,因为长期用药,外面药店的药品实在太贵负担不起,望有关部门解答一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9-16
答复时间:
2022-09-20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参保人患糖尿病可选择市内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特认定申请,门特病种认定申请后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且符合糖尿病门特治疗用药的费用按不同险种不同比例予以报销。其中,职工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居民参保人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注:药品目录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药品目录→按类别输入药品名称查询,其中甲类药品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先个人自付10%);

  二、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医保服务热线:0660-33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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