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evin
留言日期:
2022-05-06
主题:
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咨询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碣石镇大病医疗二次报销起付线是根据居民户口的人数来界定?一口人算5000的报销起付线,10个人算5万的报销起付线,请问这个是否合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06
答复时间:
2022-05-10
答复单位: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医疗救助申请对象除备案救助对象外,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当年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且家庭财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规定上限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场、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个人账户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原件用于省底线民生保障系统的经济核查;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医疗收费票据(发票)等能够证明合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等;市医疗保障局要求的其他证明、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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