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久视
留言日期:
2022-01-11
主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内容:
坐标在陆丰市甲子镇,病人20年断保一年,21年重新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暂无办理社保卡,需每隔一段时间去广州市广东省中医院住院,现已在粤医保小程序上以“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通过,备案有效日期为一周,但病人没有在备案有效日期住院治疗,是否在备案有效日期过后重新备案?是否在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是否在备案有效日期内住院治疗才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