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中间人
留言日期:
2021-12-31
主题:
关于《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汕财办〔2021〕65号)
内容:
汕尾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的通知》(汕财办〔2021〕65号),《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要求各投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的投资规模应控制在该指标范围内。现向贵局咨询问题如下,恳请答复。 一、某项目于2021年7月19日取得可研批复,于12月8日取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现已进入预算阶段。鉴于该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概算时,《估算指标》尚未印发执行,现阶段进行的预算编制,是否要以《估算指标》为依据进行造价控制? 二、若上述项目现阶段进行的预算编制受《估算指标》制约,因《估算指标》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估算编制参考控制指标(含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请问现阶段编制预算即招标控制价(仅工程费用)如何参考该《估算指标》执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31
答复时间:
2022-01-06
答复单位:
汕尾市财政局
答复内容:

中间人网友: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关于《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汕财办〔2021〕65号)的相关问题,经研究,由于该项目在《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出台之前就已完成立项批复,故不要求该项目按《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执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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