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bin
留言日期:
2021-10-18
主题:
汕尾市县区之间户籍迁移问题
内容:
朋友的户籍在汕尾市海丰县,现需要迁回红草镇原户籍,经其本人咨询,需要迁入集体户口?请问现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文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0-18
答复时间:
2021-10-19
答复单位:
汕尾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居住迁移业务,您可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居住迁移(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1500007244016D4442106032001)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办理。

  如您对业务仍有疑问,可向户政大队详细咨询了解,咨询电话:0660-33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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