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人字〔2024〕64号
关于刘维伦同志挂职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人民政府批准:
刘维伦同志挂任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时间2年)。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0-3258688(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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