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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5006924562785/2023-0063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07
名称: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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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目前,台风“海葵”残存环流带来的强降雨过程已明显减弱,除海丰县暴雨黄色预警继续生效外,其他各地暴雨预警信号已解除。依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16时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目前,各地河流、水库水位较高,而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继续抓好防汛各项工作,加强巡堤查险和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