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30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24415006924562785/2022-0030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2022〕3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 主题词: | |||
汕府〔2022〕30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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