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 索引号: | 124415006924562785/2022-00196 | 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05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202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 主题词: | |||
汕府〔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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