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李剑锋同志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晓红同志为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剑锋同志的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文炯同志的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孝友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 索引号: | 124415006924562785/2020-0086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23 |
| 名称: | 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
| 主题词: | |||
(2020年7月22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李剑锋同志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晓红同志为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剑锋同志的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文炯同志的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孝友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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