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 索引号: | SW001/2016-0055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01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办﹝2016﹞59号 | 发布日期: | 2016-12-01 |
| 主题词: | 二手车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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