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汕尾市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成效督导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文审初评、实地督查、综合评价,确定了考核等次。现将督导结果通报如下:
A级:海丰县;
B级:陆丰市、市城区;
C级: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以上结果同时报送市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的质量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