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粤自贸法函〔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参考借鉴。
20151230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661.pdf
| 索引号: | SW001/2016-004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2-17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办函〔2016〕24号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粤自贸法函〔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参考借鉴。
20151230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的函661.pdf
主办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0-3258688(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粤公网安备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