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
考评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 索引号: | SW001/2015-0043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12-16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办函〔2015〕249号 | 发布日期: | 2015-12-16 |
| 主题词: |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
考评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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