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全国普查工作统一时间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于4月17日前向市府办报送《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于7月15日前向市府办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格式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有关要求执行。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府办(政务公开科),邮箱:sfbzwgk@163.com。市府办将对各单位填报信息进行抽查核查,对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