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港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港总体规划》业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 索引号: | SW001/2014-0029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6-09 |
| 名称: | 关于印发汕尾港总体规划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2014〕36号 | 发布日期: | 2014-06-09 |
| 主题词: | |||
关于印发汕尾港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港总体规划》业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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