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行动计划表的通知》(粤经信市场〔2013〕4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 索引号: | SW001/2013-0022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10-09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行动计划表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办〔2013〕70号 | 发布日期: | 2013-10-09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行动计划表的通知》(粤经信市场〔2013〕4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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