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 索引号: | SW001/2013-0019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7-24 |
| 名称: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汕府办函〔2013〕153号 | 发布日期: | 2013-07-24 |
| 主题词: | |||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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